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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开封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开封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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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扎实推进开封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促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开封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行动方案(2022-2025)》(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文件涉及的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方案》是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启动新一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437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启动新一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财建20222号)文件精神,开封市入选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已被纳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示范期2022-2025年的有关要求制定出台

二、主要目标

《方案》目标明确2022年示范期第一年,开封市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不少于65辆,建成并投入运营加氢站不少于22025年,在示范期间,开通 10条以上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线,建设加氢站9座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500辆以上。

三、重点任务

《方案》重点任务主要分五部分:(一)加大技术研发创新。完成2项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技术突破和产业化任务。(二)产业链协同与集群化发展打造全省先进的创新研发、燃料电池汽车制造、氢能制取产业高地。(三)车辆推广应用示范。示范期内,确保完成505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任务;第一年度确保完成65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任务。(四)建立完善氢能供应体系。示范期内,我市建成加氢站9座,实现氢气终端售价每公斤不高于30元,其中第一年度完成加氢站专项规划及管理体制建设,建成加氢站2座,氢气终端售价每公斤不高于35元。(五)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完善财政补贴、加氢站管理、安全监管、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政策支持体系。

四、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了三项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封市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各项工作。(二)强化规划引导。科学系统谋划氢能关键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建设、示范运营推广等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加强各专项规划与城市总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保障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媒体作用,宣传相关政策措施,提高氢燃料电池汽车社会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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